幕,手指在保温杯的杯盖上轻轻摩挲了两圈。
“明明,这个好好喝!”
温蒂一口气灌了半杯,用袖子擦了擦嘴,袖口上立刻留下一道湿漉漉的印记。
水蜜桃味很浓,酒精味很淡,喝起来更像带气泡的果汁。
她以前从来没喝过酒,第一次喝酒就爱上了。
但相反,她没有爱上酒精,反而是爱上这种坐在街边烧烤摊前,身边是喜欢的男孩,桌上是刚烤好的羊肉串,杯子里是甜丝丝的果酒,夜风从街角吹过来把炭火味吹散又聚拢的自由感。
她把剩下半杯也灌了下去,好喝!
她打了个小小的嗝,用手背捂住嘴,转头看向路明非,眼睛因为微醺而泛着一层薄薄的水光。
“嗯,是挺好喝的。”
路明非宠溺地看着温蒂。
她喝第一口时眼睛忽然瞪大然后眯起来的样子,她用手背擦嘴角泡沫时笨手笨脚蹭到鼻尖上的样子,她喝完半杯之后靠在塑料椅背上仰头看着路灯的样子。
她嘴唇上残留着水蜜桃的甜香,混着炭火的焦香和夜风里银杏叶的青涩气息。
他甚至觉得这一幕对他而言非常陌生。
坐在公园侧门的烧烤摊前,身边是师兄和女朋友,兜里有够付这顿饭的钱,桌上摆着他以前只在超市货架上远远看过从来没敢放进购物车的果酒。
这种日子,以前的他在梦里都不敢想。
他连自己都还没爱明白,就开始爱别人了。
他活了这么多年,有一大半时间都在自我厌恶中度过。
厌恶自己的怂,厌恶自己的穷,厌恶自己连给喜欢的女孩买双新鞋都要攒好几个星期的零花钱。
最近几个月他开始学剑,开始补习,在课堂上主动举手答题,成绩从倒数爬到正数,剑道从歪歪扭扭的中段练到能击飞楚子航的竹剑。
他正在慢慢变好,自己也知道。
但他还没来得及正式,认真,发自内心地对自己说一句:
“路明非,你其实还不错”
他还没爱明白自己,就已经把全部心思用在爱另一个人身上了。
他把杯子里最后一口酒喝完,看着温蒂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小口小口地抿着,嘴角翘起来。
那些关于爱没爱明白自己的纠结,在这一刻忽然变得不重要了。
有什么好纠结的?他爱的那个人值得。
值得他把刚攒够的零花钱全部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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