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里跑来跑去,追蝴蝶,咬尾巴,不知道什么叫饿肚子,不知道什么叫被欺凌,不知道什么叫孤独。
它们只知道,妈妈会唱歌,爸爸会做饭,它们只要负责快乐就好。
路明非握紧竹剑。
如果谁要动他,他可能就认了。
以前被欺负的经验告诉他,反抗只会招来更重的拳头。
但如果谁要动温蒂,他哪怕豁出这条命,也要让温蒂安全回家。
这样想着,路明非身上不禁透露出了些许文艺气。
如果自己死了的话,温蒂会为自己哀悼吗?
会的。
路明非的思绪无比笃定。
因为自己可是她在仕兰中学第一个朋友,是唯一一个愿意陪她去翻垃圾桶,听她唱原创歌曲,在暴雨中抱着她走一整条街的人。
她是个会对想要的东西死缠烂打的角色,如果自己像一阵风一样,轻飘飘的离开她的手掌,那她一定会疯的。
不过他也不想让她疯太久,最好过个两年就能忘了他,然后终身不嫁…
至于自己…
嘿嘿,只要自己在她心里就够了。
就是一个小小的人影,住在心里某个不起眼的角落。
偶尔她在国外开演唱会的时候,聚光灯打在她身上,台下几万人欢呼,她忽然想起高中时有个衰仔每天在校门口等她,手里拎着两盒草莓牛奶。
就那么一个念头,不到一秒,然后她继续唱歌。
那就够了。
童话故事里说骑士要保护公主。
但路明非觉得自己大概不是骑士…
他太穷了,买不起白马,也没有骑士的剑法和风度。
他顶多算一只蹲在公主裙摆边的野狗,咧着嘴对每一个想靠近她的人龇牙。
但他想,如果这就是骑士的话,那他大概就是温蒂公主身边唯一的一条,最凶,断了脊梁也不肯后退的野狗。
至于公主最后究竟会嫁给骑士还是王子?
这种事情不重要。
野狗从来不在意公主最后会嫁给谁,它在意的是公主会不会被欺负,她会不会在雨天里淋湿,她会不会在深夜里独自哭泣,她会不会在很久很久以后,偶尔想起一条蹲在她裙摆边摇尾巴的野狗。
想到这里,路明非深吸一口气,把所有乱七八糟的思绪全部收拢在竹剑剑尖上。
然后他迈出一步,脚掌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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