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被法警带进来的时候穿着橘黄色的马甲。他中等身材,脸很瘦,眼窝深陷,头发乱糟糟的。他被带到被告席,站定。
李浚荣站起来,翻开卷宗。“审判长、审判员,我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他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不高不低,不快不慢,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不是念稿子的那种清楚,是每一个字都被他咀嚼过、消化过、变成他自己的语言之后再说出来的那种清楚。他的身体微微前倾,一只手撑在桌上,另一只手握着笔,不时在纸上记着什么。
邱莹莹看着他在法庭上说话的样子,想起了他在法学院资料室写论文时的侧脸。一样的专注,一样的认真,一样的在字里行间寻找那把叫做“真相”的钥匙。
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法槌敲响,所有人起立。
李浚荣收拾桌上的卷宗,把它们摞成一摞,夹在腋下。他转过身,看到了坐在旁听席第二排的邱莹莹。
邱莹莹站起来,朝门口走去。她跟在人群后面走出法庭,站在走廊上等他。走廊很长,灯光是白色的,照得整条走廊明晃晃的。墙壁是白色的,地板是白色的,天花板也是白色的。她靠在一根柱子上,把双手插进大衣口袋里。
李浚荣从法庭走出来,腋下夹着卷宗。他走到她面前。“等很久了?”
“不久。两个小时。”
“是不是很无聊?”
“不无聊。你说话的时候,我觉得你在发光。不是法庭的灯照的,是你自己在发光。”
他看着她,那双眼睛里有光在闪。
“走吧。”他说,“请你吃饭。”
“为什么请我?”
“因为你来了。你在台下坐着,我就觉得——不是一个人在辩护。”
邱莹莹看着他。他站在走廊上,穿着深灰色西装,白衬衫,深红色领带,金丝眼镜。腋下夹着卷宗,卷宗的封面上写着案件编号和被告人的名字。她伸出手帮他把卷宗整理了一下,把滑下来的一页纸塞回文件夹里。
“李浚荣。”
“嗯。”
“你今天说得很好。”
“你听得懂?”
“听得懂。你说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是因为他没有主观故意,他没有想要伤害对方。他是在被对方攻击的时候,出于本能伸手挡了一下,对方撞到了旁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