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将说的是不喝别人的酒。世孙的酒,末将喝。”
庞统在旁边看着这对主仆拌嘴,忍不住笑出了声。
三个人蹲在枣树底下,你一口我一口,把那坛桃花酿喝了小半坛。
酒劲上来,庞统的脸红了,话也多了。他开始讲当年在襄阳的时候,刘表请他喝酒,用的就是桃花酿,但那是襄阳的桃花,比邺城的甜,比邺城的糯,不像邺城的这么烈,一入口像刀子。
“先生,您这是嫌弃邺城的酒不好?”
“不是嫌弃。是喝惯了。”庞统把酒坛接过去,又倒了一杯,“老夫这辈子,喝过荆州的酒,喝过江东的酒,喝过邺城的酒。喝来喝去,还是自己埋的最香。”
曹叡看着他,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庞统今年四十多了,鬓角的白发比去年多了不少,脸上的皱纹深得像刀刻的。
他这一辈子,颠沛流离,从襄阳到江东,从江东到荆州,从荆州到许都,从许都到邺城,搬了多少次家,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先生,等天下太平了,您想去哪儿?”
庞统愣了一下,端着酒坛的手停在半空,沉默了片刻,然后笑了。“去哪儿?老夫哪儿也不去。
就在邺城待着,喝你酿的酒,吃你调的火锅底料,看着你娶媳妇、生娃娃、当大王。”
“先生,您可别咒我。祖父身体好着呢。”
庞统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只是把酒坛举起来,对着天上灰蒙蒙的太阳照了照,然后低下头,继续喝。
“先生要不咱俩再打一个赌?”
“请你给我出去!”
“好勒。”
傍晚,曹叡抱着剩下的大半坛酒回了世子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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