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缪尔·史登被关在一间八百多平方米的实验室里,这个空间对于一个‘囚犯’来说奢侈得不像话。
实验台上摆满了各种仪器,有的林默认识,有的他完全看不懂。墙上贴着密密麻麻的公式和图纸,
有的写在纸上,有的直接写在墙上。书架上塞满了专业书籍和笔记本,角落里的垃圾桶装满了揉成一团的草稿纸。
大头目站在实验台前,手里拿着一支笔,在纸上写着什么。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实验服,头发乱糟糟的,眼镜片后面的眼睛红红的,像是好几天没睡了。
脖子上的项圈在灯光下泛着金属的光泽,他的脑袋还是那么大,额头往前凸,后脑勺往后凸,像一个被拉长了的橄榄球。
样子很滑稽,但没有人敢笑他。他的智商被浩克血清改造后,超越了人类有史以来的任何一个天才。
他一个人,就能顶一个科学小组。
林默见到大头目的待遇也是够好的,各种实验器材应有尽有,还有两个超级兵王贴身’守护‘,这待遇自己特么都没有享受过。
实验室的门口站着两个穿黑色作战服的超级兵王,站得笔直,枪口朝下,手指搭在扳机护圈外面。
他们的气息比普通人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但他们的精神高度集中,他们的眼睛一直在盯着大头目。
大头目听见脚步声,转过头,看见了林默,他的手停了一下。
大头目见到林默的时候很是惊讶,同时对林默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就是林默将他抓来的,而且他脖子上的炸弹项圈也是林默要求给他带上去的,所以大头目能对林默有好脸色才怪了。
“林先生,好久不见。”大头目的声音沙哑,像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
林默走到他面前,低头看了看他脖子上的项圈,银白色的金属,上面有一排小小的指示灯,一闪一闪的。
林默看着大头目脖子上的项圈,嘴里啧啧有声打趣着说;“这玩意做得挺精致的。”
说完林默伸出一根手指,在项圈上敲了敲,金属发出清脆的响声。
大头目的眼皮跳了一下,此刻已经在心里对林默破口大骂。精致?你管这玩意叫精致?
这尼玛是要命的东西,谁特么稀罕它精致不精致?你脖子上也挂一个试试,我天天夸它精致,你要不要?
大头目的嘴唇动了一下,把这句骂人的话咽了回去。他在林默手里吃过亏,知道这个人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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