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起来。这事得谋划。首先,他得接近史蒂夫。
现在史蒂夫在干什么?到处表演,宣传征兵,当他的宣传大使。林默每天看报纸,都能看见他的消息。
今天在芝加哥,明天在底特律,后天又去了哪儿。他那个咆哮突击队还没成立,现在还是单人表演。
但林默知道,快了。电影里,史蒂夫会带着咆哮突击队去欧洲战场,打九头蛇,抓红骷髅。那才是他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
林默要做的,就是在那个时候加入他们。
怎么加入?他有办法。他现在是后勤部正式雇员,有军方身份,有工作经历,有约翰逊和罗伯特作保。
上次遇袭的事,让他有了点小名气,上面有人知道他枪法好,能打。如果他想上前线,申请调动,不是没可能。
但得找个好理由。林默一边想,一边往楼下走。走到一楼大厅,约翰逊正好从外面进来,看见他,招招手。
“林,明天出外勤。”
林默点点头:“行。”
约翰逊走过来,压低声音说:“去布鲁克林海军码头,送批货。这回带的人多,你放心。”
林默愣了一下。又是海军码头。他想起上次在那儿的伏击,想起那个被他打死的九头蛇特工,想起那管血清。那个码头,好像跟他特别有缘。
“几点?”他问。
“早上八点,门口集合。这回是跟军部的人交接,别迟到。”约翰逊说。
林默点点头。约翰逊拍拍他肩膀,走了。林默站在大厅里,看着约翰逊的背影,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海军码头,军部交接。会不会碰上什么人?史蒂夫会不会也在那儿?他不知道。但这念头一冒出来,就压不下去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林默准时到门口。
这次是三辆车,跟上次一样,打头一辆吉普架着机枪,后面两辆卡车。但坐人的那辆车上,足足坐了二十多个兵,全副武装。
林默上了第一辆卡车,坐副驾驶。约翰逊开车,冲他点点头。车队出发,往码头开。
一路上林默没说话,就看着窗外。路过上次遇袭的地方,血迹已经没了,但那栋破房子还在,窗户上的弹孔还在。
车队减速,几个兵跳下来搜索了一圈,然后挥手示意继续前进。林默收回目光,靠在座椅上。
二十分钟后,车队开进海军码头。
码头上人不少,有穿军装的,有穿便服的,有搬货的,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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