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的两个政权,而是明代对乌斯藏的政局已经有了深度的影响和直接的干预。
《西藏通史》中就直言“从元末帕竹一家独大、萨迦残余势力远逃思达藏,到永乐时期的七大教王各有分地,并不是西藏本身政治演进的结果,恰恰是明朝中央的主动施政、对帕竹极限施压的成果”,“明初中央的主动施政深刻改造了西藏政局,远非以前认为的那样只是“不熟悉”“没干涉”“只限于承认”。
实际上,随着藏文史料的发掘和深入研究,元明两代对乌斯藏的统治方式也逐渐清晰起来,元代是“郡县土番之地,设官分职”,“领之于帝师,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元代在藏区设郡县,但其行政长官并不出自朝廷的中书省,而是由皇帝的宣政院直接任命,地方属官也并不出自朝廷任命,而是郡县长官自己任命。
明初虽然废除了宣政院,但对藏区的统治基本完全继承元代,明初在藏区设置卫所,卫所长官同样也不受朝廷任免,而是由皇帝直接任命,唯一的区别只不过是明代不像元代那样在藏区直接驻军。
当然,封建王朝的通病就是政策延续性差,这种不经过朝野处置管理、建立在中央有大量藏人高层与皇帝直接联系的前提下、皇帝绕过朝廷直接施政的统治,一旦相关的皇帝离世,甚至于只是转变了原本的统治态度,就会带来整体性的认知崩塌和统治割裂,元代中期对藏区的统治就已经十分薄弱,帕竹政权便是在那时崛起,乌斯藏几乎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国家,明代接手后几乎是白手起家重新建立起一套统治。
但到了明代中后期,对乌斯藏的统治和认知同样也迅速崩塌,皇权衰落后,科举出身的普通文人官员对于西藏非常陌生,对西藏也就越来越视为仅在名义上保持统治即可的遥远属番了,甚至到了明末,朝廷对于乌斯藏的认知,几乎变成了和朝鲜、琉球一样的外藩朝贡国。
清代也和明代一样,几乎是从头重新建起了一套对乌斯藏的深入统治,但它同样没有逃过元明的命运,至清末年间,乌斯藏几乎独立,到最后真正对乌斯藏实行深入的直接统治,还得等到新中国入藏之后。
很多人将封建王朝当成了现代政府,总以为其政策是一以贯之的,但实际上,王朝政策缺乏连续性,前后统治完全割裂的情况并不少见,典型比如清初打雅克萨之战、签尼布楚条约之时,对外东北是有清楚认识的,现存大量当时材料,而到晚清,官员已经完全不知道清初这些事,对外东北的认识完全崩塌了。
知识在贵族社会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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